各地级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组织与科学管理,科学评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征集教育科学规划所属的十四个学科组专家,建立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同时建立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
2、具有高级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学风端正,办事公正,有社会公信力;
4、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术评价工作;
5、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有社会公益心。
二、请各单位按照本人自愿、单位审核、照顾学科的原则,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于2011年12月13日前将经所在单位盖章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推荐表”(推荐单位处不需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lulu728@sina.com。
三、请各单位按14个学科组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专家推荐一览表》,高校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中小学中学高级及以上、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中等职业学校要求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可填写。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ulu728@sina.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科研处)910房,邮编:510080,联系人:黄黎露,电话:(020)37627887。
本通知所涉及的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可登陆网站(http://202.116.224.16/)下载。
附件: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专家推荐表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14个学科组及组专家职责
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专家推荐一览表
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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